新疆花卉网 旅游业发展迅猛。2004年,新疆接待国际旅游人数31.69万人次,旅游外汇收入0.91亿美元,比上年增长87.5%,较1978年增长1977倍,年均增长35.5%;国内旅游人数1241.58万人次,国内旅游收入108.96亿元,比上年增长22.9%。旅游收入占GDP比重达5.0%。旅游业已成为新疆国民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。 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。2004年新疆私营企业发展到4.3万户,从业人员57.25万人,注册资金643.2亿元;个体工商户46.7万户,从业人员74.2万人,注册资金86.8亿元。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生产总值约占全区的21.8%,对扩大就业、增加税收、促进经济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。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,全疆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广播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。科学技术整体实力不断增强。到2004年底,全区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44.5万人,每10万人口中大专以上学历有5000多人,居全国前列。全区拥有县以上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122家;1979年以来,共取得重大科技成果6545项,其中获国家奖励的137项,科学技术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。教育事业稳步发展。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共有在校生439.9万人,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57.8%,专任教师26.5万人。截至2004年底,全区实现“普九”的人口占到全区人口的71.9%,青壮年文盲率已降至2%以下。全区现有普通高校28所,本专科在校学生16.3万人,比1978年增长14.8倍。文化事业欣欣向荣,广播人口覆盖率达到92.9%,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2.5%。医疗卫生条件大大改善,县、乡、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进一步巩固,截止2004年末,全区共有卫生机构9434个,床位7.28万张,卫生技术人员9.58万人。基本实现了所有县(市)有医院、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机构,乡(镇〉有卫生院,村村有医疗点。 伴随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,新疆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。2004年,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03元,比上年增长4.9%,比1978年增长22.5倍;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245元,比上年增长3.1%,比1978年增长17.8倍;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和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由1980年的5.42和7.8平方米提高到2004年的18.82和19.1平方米。
新中国成立后,党和国家从新疆多民族的实际出发,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符合国情的民族、宗教政策,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,保障各族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权力。目前,全区有5个民族自治州,6个民族自治县,42个民族乡。国家非常重视新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、选拔和使用,少数民族干部由解放初期的300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34.8万人,占全区干部总数的51.8%,一大批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、管理人才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活跃在政府机构以及经济、教育、科技等各个领域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风俗习惯得到充分尊重,少数民族的教育、文化事业有了很大发展。目前,在新疆各类教育中均有多种少数民族语言的教学。其中,基础教育阶段采用了维吾尔、汉、哈萨克、柯尔克孜、蒙古、锡伯、俄罗斯等7种语言进行教学。新疆的报纸用维吾尔、汉、哈萨克、柯尔克孜、蒙古、锡伯6种文字出版发行,少数民族的报纸达43种,刊物达80种;新疆人民广播电台实现了维吾尔、汉、哈萨克、柯尔克孜、蒙古5种语言播出,新疆电视台实现了维吾尔、汉、哈萨克3种语言播出。少数民族古代文学巨著《福乐智慧》、《突厥语大词典》和少数民族历史史诗《江格尔》、《玛纳斯》以及维吾尔族大型古典音乐套曲“十二木卡姆”等一批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,并得以发扬光大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宗教人士、宗教场所和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尊重和保护。目前,全区有清真寺23000多个,充分满足了信教群众的需要。高举民族团结的伟大旗帜,大力开展以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为主线的思想教育活动。自1983年以来,已连续22年在全区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,“三个离不开”的思想已日益深入人心,平等、团结、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越来越巩固,盼发展、求团结、思稳定已成为新疆各族人民共同愿望、共同追求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方针、政策和工作部署,严厉打击民族分裂主义骨干分子、暴力恐怖犯罪分子和宗教极端势力为首分子,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,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,保持了我区的社会政治大局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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